王兆星:我国普惠金融的今朝与明日
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介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减税措施有关情况,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兆星、原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介绍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IMI顾问委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兆星在讲话中表示,发展普惠金融意义重大,经过近些年的努力,我国普惠金融事业在机构体系的建设、激励考核机制的完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的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的提高和融资成本的控制等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和阶段性的成效。在答记者问中,王兆星对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等政策出台进行详尽解读,对银保监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未来政策动态上做出展望。
以下为演讲原文:
各位朋友下午好,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发展普惠金融给予的关心关注。
我认为这确实是一个值得各界给予关心关注的事业,它是一项前景光明、意义重大、可以大有作为的事业。它关系到最普通百姓对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也关系到金融对于脱贫、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支持和帮助。所以推进金融改革、金融创新、金融开放和金融发展,其实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推进金融服务更加普及,使普通百姓、偏远山村的村民,包括小微企业、“三农”都能获得更加便利、更加快捷、更加实惠和更加安全的金融服务。这也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贯彻“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的理念,推进解决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同时也是实现经济金融从规模数量转向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发展普惠金融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都强调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国有大型银行要率先做到。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指出,支持金融机构扩展普惠金融业务,并要求下大力气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分管金融的刘鹤副总理也对发展普惠金融做出了很多重要批示和指示。刚刚成立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全面深入学习和领会总书记和总理对金融工作,特别是发展普惠金融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部署,以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满意度为目标,以解决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重点领域融资难为重点,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金融服务获得感。
经过几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初步和阶段性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普惠金融的机构体系在加快建设和不断地丰富完善。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尽管现在互联网很发达,但是很多金融服务,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边远山区农民村民的金融服务可能还需要我们银行实体机构的工作人员来面对面现场提供,所以建设更加完善丰富的机构体系,扩大金融机构服务覆盖面,是推进普惠金融非常重要的措施。现在各主要商业银行都已经率先成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特别是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总行层面,都设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并已挂牌开始运营。在一级分行层面已经完成全部185家分部的设立,还有6万余家支行及以下网点从事城乡社区金融服务。除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以外,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也设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还有1600多家村镇银行和17家民营银行也相继获准设立,主要为“三农”、小微企业服务,也是推动普惠金融的重要力量。
截至2017年末,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22.86万个,网点的乡镇覆盖率和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覆盖率都超过了90%。农业保险乡村服务网点已达36万个,协保员45万人,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95%,村级覆盖率超过50%。普惠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覆盖面在不断地提升。
二是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激励考核机制。普惠金融业务比较分散,额度比较小,从成本盈利的核算来讲不是非常合算,所以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和差别化的考核机制,才能促使银行金融机构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这几年我们也在探索,不断建立和完善对普惠金融的激励和差异化的考核机制。在银行内部,要设立专门的部门,要有专门的信贷计划,要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要相应地降低内部资金成本,同时也对基层的工作人员给予特别的激励,做到尽职免责。监管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的差异化政策,包括在每年对银行的监管评价中,专门将普惠金融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实行针对性的考核。对小微企业、“三农”贷款的风险权重也实行差别化,对不良贷款率也有一定的容忍度,以促使银行更有积极性地做好普惠金融。另外也有一些外部激励政策。刚才程部长讲到税收,在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方面,对小微企业、“三农”都给予了特别的优惠支持,央行对致力于推动普惠金融,发放小微企业、三农贷款的银行有针对性地给予再贷款支持,实行差别的存款准备金。
三是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也在持续提升。服务机构和服务体系在扩大,激励机制在不断地完善,这也大大调动了商业银行推进普惠金融的积极性,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进一步提升。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已经达到31.76万亿,今年一季度新增了0.96万亿,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已经达到1545万户,涉农贷款余额也接近32万亿,比年初增长1.1万亿。截至2017年末,农业保险参保农户的数量已经达到2.1亿户次,承保农作物21亿亩,玉米、水稻、小麦三大口粮作物承保覆盖率超过70%。小额人身保险覆盖31个省份的1.1亿人,大病保险已覆盖10.5亿人。
四是金融服务效率明显提高。银行和保险机构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服务效率。一些银行通过全程系统自动处理的数据化风控实现贷款“3分钟申贷、1秒钟放款、0人工介入”。2017年共有131家保险机构开展了退货运费险、意外险、健康险等险种互联网保险业务,这些是新时期银行保险机构拥抱互联网、助力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趋势。
五是融资成本得到合理控制。我们一方面要求商业银行除了贷款利率以外,尽量减免各种收费项目,以降低融资成本。银行业全年比上年多减费让利达440亿元。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禁止银行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贷款利率总体控制在合理区间,稳中有降。特别是国有大型银行,对小微企业、“三农”的贷款利率大大低于地方金融机构和其他小型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水平,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总而言之,经过改革创新,各方面努力,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有了一个新的推进。
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
提问环节
经济日报记者:
银保监会等九部委在2017年出台了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方案出台后,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采取哪些举措?各部委有出台哪些配套?谢谢。
王兆星:
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强调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普惠金融当中尤其要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的支持力度,而且要求要出台一系列的配套的激励措施。首先,要求大中型商业银行要设立专门从事普惠金融的事业部,实行专门的信贷资金统计考核和激励机制。到目前为止,刚才我已经讲到,大型银行以及几家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总行层面都专门设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在分行、县支行都专门设立专门服务来从事普惠金融、小微企业的专门的金融机构。要求要建立五项专门机制,包括综合服务、统计核算、风险管理、资源配置、考核评价五个方面。同时也要求各商业银行要下沉服务,下放审批权限,更多地给基层机构开展普惠金融的自主权。同时在发展普惠金融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过程中,最突出的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一个是信息不充分、不对称问题,第二是相应的激励不足的问题。我们围绕这样的挑战和难点来开展相关的政策配套工作。在信息方面,一方面要发挥传统的机构服务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服务,搜集信息做出判断,提供有针对性的相适应的金融服务,同时也利用更多的现代技术手段,包括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等,来收集这些信息,然后进行综合判断,提高对小微企业、“三农”的风险评估和贷款审批效率。同时加强和相关部门的信息的共享,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小微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包括工商、税务甚至公安、司法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还包括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这些信息。使信息更加充分,有利于我们作出更好的判断,及时快速地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和支持。同时也要解决激励不足的问题,一个是内部激励要进一步增强,包括刚才我讲的专门的信贷资金配置,对内部资金成本的考核,对业绩、利润的考核,对从事这项业务的人员和机构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和薪资奖励,都要建立专门的特殊体系。
在银行监管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刚才讲到建立了专门的普惠金融统计体系、评价体系,同时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低于大中型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另外在对基层信贷人员履职评价方面,在完全尽职做好相应调查评估的情况下,如果贷款发生了违约和不良,也免于追究和问责,给基层信贷人员更多的自主权,更好地开拓和发展这项业务。在监管上对于不良贷款率给予相应的容忍度,这也为商业银行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给予了很大的空间和积极性。
此外,关于外部的配套政策措施,刚才程部长讲到了税收方面的措施,人民银行也对小微、“三农”等普惠类贷款在贷款规模、差别的存款准备金和再贷款的支持上都给予倾斜。我们也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政策性银行可以和这些做小微、“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建立伙伴关系,为他们提供稳定的资金,以促使这些小机构有更多的资源来从事小微贷款。
我们下一步要实行“两增两控”的考核。要求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的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的同比增速,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客户数要不低于去年同期;同时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要进行专门的考核,以有利于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相关考核评价办法正在积极研究细化。同时,要把对银行董事会和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考核与发展普惠,发展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紧密结合,进一步调动银行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总而言之,这些政策在不断地强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也在不断加强。我也相信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完善,通过配套合力的增强,“三农”、小微以及普惠金融在下一阶段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请问银保监会,下一步银保监会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尤其是贷款成本这方面有没有具体的举措?谢谢。
王兆星:
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我们努力了许多年,应该说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并不是非常理想。大家公认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世界性的难题,但正因为是难题,我们更应该下大力气、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难题。也只有解决这个难题,中国经济才有新的发展动力,才能够实现可协调、平衡的发展。所以我们正在积极研究完善已出台的措施,也在探索新的措施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融资难”需要不断地推出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门槛,同时也要有更多的激励,使大型银行、中型银行、小型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有更大的积极性来做小微、做“三农”。这些都需要各方面的政策协力。还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来缓解“融资贵”的问题。
第一方面要努力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资金成本。我们要求商业银行要实行内部的价格成本核算,把信贷资金更多的向小微企业倾斜,向这个领域发放的贷款要在内部的价格成本核算上也实行相应的倾斜。同时我们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场上发行专项金融债,扩大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资金来源。也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更多地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以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第二,要尽可能限制和取消其他各种收费,除了贷款利率水平要根据风险定价,以覆盖资金成本外,要最大程度减少和取消所有贷款利率以外的各种收费,包括一些通道的费用,管理咨询的费用,都要尽可能降低或者取消。
第三,在贷款分类、在资本计量方面,我们尽可能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这也对降低商业银行资金成本、提高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另外我们正在研究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进行单独的监测考核,初步考虑要以市场利率为基础,考核的资金成本以名义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后的实际利率为准。
最近国家又推出了一项新的重大举措,就是成立专门的融资担保基金。财政部和大型金融机构可以作为基金的发起者。基金成立后,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相比以往很多担保公司,新成立的担保基金覆盖范围和规模将不断扩大,更有利于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刚才讲到人民银行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包括定向降准,包括对小微企业、“三农”贷款占一定比例的银行相应地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而且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给予了再贷款支持,这些都有利于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银保监会为了推进普惠金融,推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除了发挥各个方面的合力以外,还有专门的普惠金融部。李均锋同志是普惠金融部的主任,看看他有什么补充。
原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
刚才王兆星副主席已经非常全面地介绍了银保监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措施,我想补充两点:第一,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包括各个部门已经出台了很多政策措施。下一步要把这些政策措施落地,真正发挥作用,真正使小微企业得到实惠,这方面工作还要加大力度。第二,当前小微企业在银行的贷款利率,应该说已经得到了合理控制,但还有下降的空间。从社会抽样调查的结果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基本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5.1%到5.5%左右。第二类是地方性法人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大概在6.5%到7%。第三类是小贷公司等机构,贷款利率比较高,大概在24%左右。第四类是纯民间借贷利率,在36%左右。
下一步要推动银行业降低小微企业的贷款综合成本或者贷款实际利率,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降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资金来源成本。通过加大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使资金来源成本降低。第二个是通过新技术、新手段降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成本,管理成本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一般的对客户贷前贷后的管理,另一方面是小微企业贷款损失的风险溢价。第三个是主要推动小微企业贷款续贷政策落地,第一次贷款不难,第二次贷款还要不难。社会上反映小微企业贷款到期续贷的利率比较高,通过“过桥”抬高了周转成本,这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贷款创新力度,使续贷的成本也降下来。第四个是要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之外的附加成本。这样经过方方面面的努力,力争年底之前,使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现有基础上再有明显下降,带动整个社会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进一步下降。主要补充以上几点。谢谢。
编辑 陈晨 张雪
来源 中国保险学会
审校 田雯
监制 朱霜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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